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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的公告
 

    按照《浙江省实施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〉细则》要求,我委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委托,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审核,认定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32.5复合硅酸盐水泥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,现予公告。
    如有异议,请10天内与绍兴市经信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联系。
    联系人:单新强    联系电话:85150733
 
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
 


发布日期:2011-11-28   责任单位:市经信委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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